
读书为话题作文600字合集七篇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抑或是生活中,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,对作文都不陌生吧,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。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为话题作文600字7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也确实有不少这样的人:他们整整活了一辈子,却没有读过一本书,因为他们不认识字,不会读,或者没有接触书的机会,无论如何这样的人生是令人遗憾的,苍白的。
书是前人文化的结晶,其中蕴含着无限的经验、知识与哲理,是人类的宝贵遗产。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品味高尚的人谈话,从中能领略到他的风采,感受到他的魅力,能使顿觉清爽,豁然开朗。
读一本好书,能改变你的一生,引导你走向成功,但读书要讲究方法:
一、有的书可以泛读,而有些书则必须细读、精读,必要时应该记笔记,有诗云:“万绿丛中一点红”,这里我们不妨借喻,把读书的泛览比做万绿之丛,把精读、细读看成一点之红,进而把“万绿”比作茂密的树叶,那么没有绿叶就育不出红花;没有红花,绿叶也徒有其茂,空有其绿。因此读书必须把泛览与精读的范围与内容选择好,结合巧,否则就是“学不善法”,引出的结果就是“事倍功半”。
二、读书我们不能只读它的表面意思,而要发掘其内涵,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,这就要求我们反复读,“读书百遍,其义自现”嘛。
三、读书中遇到了难题,可以多读,研究研究,也可以向老师、家长请教,要勤查字典、查电脑,字典、电脑是你最好的老师。
四、读书要独立思考,注重观察,重视实践。读死书害人,要和社会接触,使所读的书活起来,要多思考、多观察,留心世事,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部活书。
不同的人读同一本书,会得到不同的感受,这与读者的心态与人品有关,当然也与书本身有关。一本好书确实能反映生活的五光十色。
我们要三思而后读,书有好坏之分,读一本好书能够洗去心灵的污垢,读坏书能使人变得更加邪恶。读坏书还不如不读。所以,我们读书要有所选择。可见书也是一柄双刃剑,读得好越读越聪明,读得不好越读越愚蠢。
泰山不辞抔土泥瓦而能巍峨屹立,长江不弃涓涓细流才成浩瀚汪洋。广泛读书,我方吸收,同现实生活结合,方能臻于博大精深。
小时候,最爱春雨。一半是因为“春雨贵如油”,另一半则是因为喜爱春雨的细小,他总会使我觉得很温馨:她清新而不妩媚,纤小而不豪迈,它总是细细的诉说,诉说春的幽远、和煦。
而今,在一次面对春雨淅沥地落下,心头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孤独之感。
向左转身,随手拿起人在床头柜上的一本书——《紫色菩提》。离开书桌,手捧书,靠在床背上,静静的阅读。
一直以来,我都喜欢林清玄的作品,总觉得他的文字都被清水煮沸过一般,不带任何杂质,是那样地清新,自然。
读书中的《清欢》,我知晓了:“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,正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”:读《茶香一叶》,我知道了:原来就是一片茶叶,她的来历也是不凡的,就如同它的香气一样是不可估量的”;读《惜福》,我懂得了:“惜福乃不是少福,而是惜福得福,这就是为什么平淡之人常享高寿的原因了”……
乏了,就放下书,闭上眼,聆听自己的呼吸声。休息够了,又随手拿起一本书,是安意如着、李少白摄的《再见故宫》。跟随安意如的笔端,我开始游览故宫,只是,这一次重点不在它雄伟富丽的建筑、豪华珍稀的摆设,而着重于每一座宫中的故事。
我看到了建文帝朱允文的无奈,见识到了雍正帝胤禛的秉政,亦瞧见了崇祯帝朱由校的悲凉。我可怜那些后宫嫔妃,纵然是孝贤皇后富察氏这样公认的幸福皇后,我仍旧可怜她。“最是无情帝王家”,我无法想象她们是如何尝尽了天下最清冷透骨的寂寞的。
“一座紫禁城,诉尽了历史的往复和人世的悲喜”,我能于《再见故宫》中寻访历史、反思现世,真是无比幸运。
这一雨夜,我以书为伴。这书香好似美景,让人陶醉;这书香好似音乐,让人回味;这书香好似天空,开拓了我的视野。
打开窗,清新的泥土芳香夹着淅沥的雨声飘然而入。因为有你,书,漫漫长路,也并不孤独。
书读多了,你的经验也就丰富了。这是人们的惯性想法,我觉得不然。马谡当时要是读书少一些,那他就不会拒谏而遭成失街亭、失性命的结果了。我觉得只读书不好。
我一向喜欢读书,并不是书的作者的原故,而是喜欢书中那些有趣的故事,那些好看的插图。我喜欢画画,所以我喜欢有图画的书。我也喜欢作文书,但我从不欣赏写作文,因为我很懒,懒得动笔去写,即使写,也只是那么一两句,小学写作文时,我写不出一个字,常常是早上坐到中午,中午再坐到晚上。自由写作是我的最怕,笔握在手中,本子上除了方格还是方格,不见一个字。家长见我写不出一个字,比我还急,打也打了,骂也骂了,可就是本子上出现不了字。书我读得比局龄人少不了多少,究竟问题出在哪儿呢?我百思不得其解。偶尔一次看到同学的作文,恍然大悟生活体验太少。想想自己,生活体验确实少。早上到学校上课,中午回家,再到学校,下午在回家,路上花得时间只能少不能多,下课玩的时间只能减不能增,上课做笔记,作到我手指发麻,下课想难题,想得晕头转向,每日如此,有什么可写的呢?
生活原本就是一本无价书,怎么能用“死书”来代替呢?书,我们是必须读的,但是真实的生活经历是绝不可少的。先读书,后经历生活的事,你会觉得那本书中的类似情节写的甚好;先经历生活中的事,再读书,你会对自己的经历亦会对书回味无穷,你就会读懂看似难懂的书。就像学课文时,只有先了解作者的时代背景,你才能与作者的感情产生共鸣,读书也是这个道理。
要是用读书去了解经历某些事发生时人的思想,心情,我想那多半不会成功,或许还会适得其返,觉得故事中的人不可思议。如果仅读书就能让人了解生活,了解一切,那么我想写作再也不需要真实题材了。
书毕竟是取材于生活,而生活却不能照搬于书。
书不能只读死书。
在各种传媒交相辉映的今天,读书还是有它的特殊魅力,有它的无穷乐趣。“书中有黄金屋,有颜如玉,有千钟粟,有车如簇”,的确,潜心其中,巫我远粒?歉芯趸拐媸瞧渌??剿?薹ū饶獾摹?
首先,读书的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。主人是你,是你去读书而不是书来管你。可以想象,那么多书,古今中外、天文地理、侦探、言情、武侠……看哪一本都可以,不必着急。而它们对你,是呼之即来,挥之即去。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,跟海明威谈斗牛,还可以跟司马迁谈天下事。总之,当家的是你,慢慢的,你会觉得世界如此之大,生活如此多彩,大自然如此奥妙无穷,你甚至觉得自己超然物外掌握着历史。久而久之,这种“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”的感觉愈演愈烈,而这种感觉会促使你钻进书丛不能自拔。
其二,读书之乐在于可以大发议论。书中的精彩,书中的疏漏,被你一一读出,一时间满腹话语,非要邀几个好友谈吐为快。一番议论,一番评价,使你与作者有并驾齐驱之感,精神上的快乐像喝了一杯陈年的稻花香,回味无穷。
其三,读书之乐在于因文化底蕴的深厚而获得自身形象的更新,提升个人气质品位,甚至获得虚荣心的满足。当你看了一本又一本好书,被这些书的内容所征服,反复读,读反复,在与朋友谈话时,在一些集会场合,你侃侃而谈,书中的妙语会不自觉地往外跳。朋友们、听众们会瞪着羡慕的目光:“这小子,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!”其中的缘由,只有你自己知道。你的气质形象得到了大家的再认识,虚荣心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,何乐而不为?
在全国上下倡导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今天,每个人都应该成为书的“粉丝”,至少应把读书作为一种消遣方式。在空闲时间,把自己交给图书,让时光在书林字海中潺潺流过……
以前我对读书的兴趣不大,但读了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之后,却让我体会到读书带来的快乐。
记得那是在三年级暑假,我独自一人呆在家中,无聊的时候,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,本来想随便看两眼再放回去,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小说开头的悬念吸引住了,福尔摩斯根据犯罪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推断罪犯的身高、面部特征、使用工具等细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,你可别小看一个脚印、一滴血迹它们很有可能成为侦破案件的突破口。我也学着福尔摩斯的样子仔细从字里行间推测犯罪动机,以便从众多嫌疑犯中确定罪犯。寻找罪犯的过程可有意思了,也许你刚刚假定一个罪犯,但随着证据的不断出现,你又不得不否定他,然后再开始新一轮的假定,直到确定最可疑的人。每当我的判断和福尔摩斯一致时,我就会欢呼雀跃;相反,我就会再思考一遍整个过程,找出遗漏,以免下次再犯错误。读书时,我还发现这种侦破小说吸引人的主要原因,就是一开始就设立一个悬案,然后像剥茧一样一层层剥开,让读者欲罢不能。我想要是我把这种方法用到写作上,一定会让我的文章更加吸引人,以后有机会我要试试看。
我就是这样慢慢体会到读书像与一个朋友聊天,为什么呢?当你读书非常专注的时候,你总会把文中的“我”想成你自己。如果你看的是一本旅游书,你就会通过作者的描述见识到大好河山的壮丽;如果你看的是一本故事书,你就会随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或喜或悲;如果你看的是一本侦探小说,就会以为自己是位与罪犯斗智斗勇的侦探……
现在我还不能从每本书中都读到快乐,这也许和我读书少密不可分。因此,同学们,就让我们行动起来,多读书,读好书,一起去体验读书的快乐吧!
正所谓“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”像我这样朝气逢勃的年龄,怎能不多点读书呢?
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,从印刷术发明以来,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,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。用思维接触文字,用大脑去想象,用心灵去感受。书贵在读,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,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。当你读书时,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,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,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,书的魅力便在于此。记得有一次,妈妈煮上米饭,叫我注意看着。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,就随口“恩”了一声。妈见我答应,便放心的出去买东西了。我沉浸在书中:那巍峨耸立的高山,那波涛汹涌的大海,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,那惊心动魄、扣人心眩的故事情节……这一切都使我如痴如醉。咦?奇怪,香甜的大苹果怎么夹着一股焦味?“啊”我大叫一声,冲进厨房,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.米饭。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:“哼!谁让你不管我,这下子够你瞧的!看你怎么办!”“怎么办?怎么办?”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转,像热锅上的蚂蚁——团团转。唉!这下可好,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,而且还要遭受妈妈的唠叨:“书虫,书虫,就会啃书……”哎!
咦,我记得《养生之道》上说过米饭煮糊时可放在蒸糊的米饭上插入大葱,倒进牛奶吗?何不试试?说干就干。我把洗干净的大葱切成段,插入米饭,又倒进一些牛奶……嘿!你还别说,这一招可真灵:不但焦味没有了,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!吃饭的时候,爸爸和妈妈直夸我的手艺高,他们哪里知道,这多亏书救了我呢。我喜欢读书,因为读书给我带来知识与快乐!
借着清早的第一缕阳光,你是否轻轻掀开书籍,洗浴在丝丝缕缕的晨曦中,吮吸着最甘醇的常识雨露,沉醉在常识的芬芳中……
曾多少时,记得儿时,看《三国演义》,此中有许多字都不大熟悉,只喜好书中打打杀杀的壮不雅局面,如今再读,我越来越喜好在谁人钩心斗角的战役年月,诸葛亮的神机神算,关公的勇敢善战。读《水浒传》我喜好“豹子头”林冲的男人风格,喜好“小李广”花荣的超人箭术,喜好吴用的足智多谋,这一百零八位梁山豪杰个个让我叹服,他们的豪放让我盼望。
踏着薄暮的那一抹抹彩霞,你是否仍然回味着书籍,明白书中的奇妙,感觉念书的快活……
跟着树墩上年轮渐渐增多,我对书的喜好也日益增加。儿时的那些名著已满意不了我求知的愿望。
高尔基说过,“册本是人类前进的门路”,是的,在书的领导下,我们这群蒙昧的孩子吮吸着常识的养分康健发展,不停的前进。读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我为他们坚毅的恋爱而冲动,为他们对恋爱的执着而敬佩,也为他们的恋爱悲剧而痛惜!读《如果给我三天灼烁》海伦凯勒神往对生存的、对灼烁的渴求、对运气的不平输,岂非不令我们深深的敬佩吗?
凯勒说过:“一本书像一艘船,领导我们从局促的处所,驶向生存的无穷辽阔的海洋”,我们在书中感觉快活,在书中学到常识,在我们芳华的殿堂里,让书陪同你,你会真正的了解到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。以书为友,和书交换,不恰是歌德的快活吗?
飞扬的芳华,让我们与书相伴;
辉煌光耀的生存,让我们与书共度;
好念书,读好书,你将领会到——念书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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